行政院會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

摘要

行政院會昨(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其重點如下:

  1. 歸戶方式由現行按縣市各別歸戶改為全國總歸戶;
  2. 現行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由1.5%~3.6%調整為2%~4.8%(特定房屋除外);
  3. 各地方政府「必須」訂定差別稅率(現行未強制差別稅率,目前仍有12個縣市採單一稅率1.5%);
  4. 針對建商持有餘屋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由現行1.5%~3.6%調整為2%- 3.6%;
  5. 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之稅率由現行1.2%調整為1%;
  6. 本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預計將於112年底完成修法,明(113)年7月1日起實施。

請參考財政部新聞稿附件一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