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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如何理解政策重点,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共同推动大湾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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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出台,进一步细化及补充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了80条更加积极、创新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落实措施,对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推动大湾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 《实施方案》较更早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和《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哪些特点?
  • 金融机构应如何抓住机遇,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实施方案》如何促进粤港澳金融合作,共同推动大湾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2020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有关金融服务发展的政策作了进一步补充及深化,在四个坚持的总体原则下从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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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影响解析

2020年7月31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共80条,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规划纲要》及《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及补充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了80条具体落实措施,对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推动大湾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规划纲要》提出的4个原则包括:

  1. 服务实体经济,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2. 合作互利共赢,加强大湾区三地金融互补和融合。
  3. 市场化导向,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4.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稳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意见》提出的5个方面是指:

  1. 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
  2. 扩大金融业开放: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
  3. 促进互联互通: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4. 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水平:促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5. 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体系。

80条具体落地措施在26条措施的基础上,更加积极、创新和具有可操作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更为积极的金融业开放措施,有利于各金融机构抓重点、稳节奏、促发展,为打造国际金融枢纽提供有力保障;
  2. 在促进互通互联、提升跨境金融服务和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多项促进创新产品和服务政策,弥补科技金融和跨境金融能力短板;
  3. 将每条措施进行科学分类提高了可执行度,并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80条具体落实措施的影响分析

银行业:助力银行跨境服务能力提升,推进绿色金融和科创金融发展

  1. 《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有助于设计开发跨境创新理财产品,建立运作和销售渠道,撬动巨量居民财富,吸引增量资金,做大规模做强品牌。
  2. 提出多条便利跨境贸易,提升本外币跨境流通便利化的具体方案。本外币跨境流通便利化政策助力商业银行提高业务操作效率和节约成本,也要求商业银行坚持审慎原则,完善自身监测机制。
  3. 助力粤港澳三地企业及个人融资便利化。丰富商业银行跨境投融资服务领域,促进产品创新,同时也对商业银行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4. 细化落实粤港澳三地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商业银行需抓住金融机构协同、市场对接、产品互认、人才互动的机会,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同业合作,推动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
  5. 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建立。商业银行应审视调整自身绿色金融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等,以应对金融制度、产业规划和应用场景的创新与变革。
  6. 加强对高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创新先发优势和金融国际化及制度优势,商业银行在增强技术积累的同时,应积极探索科技和金融融合发展的机制和渠道。

保险业: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跨境服务一体化不断加深

  1. 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保险资管募资和投资渠道拓宽,有助于与银行资管和基金等深化合作,优势互补。
  2. 具体细化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政策。着眼内地居民出境期间风险保障问题,政策明确打通大湾区内跨境保险资金汇兑通道,推动港澳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
  3. 提出探索开发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政策促进大湾区保险市场一体化发展,保险公司应优化产品设计和定价,提升理赔管理、支付结算等综合服务水平。

资管业:资产管理行业参与者增加,迎来创新发展新机遇

  1.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政策具体试点方案。资本的跨境双向流动,为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带来利好,私募股权应抓住机遇优化募资渠道和加大产品创新。
  2. 推动丰富大湾区资产管理行业业态,加大资管行业开放程度。《实施方案》为拓宽资管资金来源渠道及开放程度提供新机遇。本土资产管理机构需要在组织架构、人员结构、资本开支、科技运用等方面提升优化,应对外资进入后行业的专业化程度及金融复杂性的提升
  3. 促进资管行业创新发展。应对资管行业的创新与变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加强与境内外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探寻在资金筹集、产品开发、人才管理、技术资源方面获取竞争优势。

金融科技:加强科创金融能力,提升金融科技应用

  1.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业务模式的多样化,提升了金融服务科技的能力和企业获取资金支持的渠道,促进大湾区企业技术创新提速。
  2. 提高新技术在金融服务中的应用。数字货币、区块链、互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应用扩大了金融服务内涵和外延,也为各类金融机构注入新的活力。

监管:加强监管协调,防范金融风险

  1. 重点细化金融人才培养及交流政策方案。人才培养及交流政策促进金融人才互动,是促进大湾区多元金融市场建立的重要一环。
  2. 建立跨境多元化解机制,金融纠纷跨境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是推动大湾区金融制度和标准对接的有益尝试,将推动跨境金融合作与创新取得突破。
  3. 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网络安全。政策强调了金融机构需应对金融科技所带来的信息与网络安全方面的挑战,促进金融机构构建有效防线,保障金融安全。

综上,《实施方案》提出80条具体措施,是落实《意见》的路线图,为金融机构参与大湾区建设明确了具体方向,有利于引导大湾区内金融机构抓住政策重点,加快业务落地,促进各类主体积极运用金融政策、金融工具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大湾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结语

《实施方案》为金融机构参与大湾区建设明确了具体方向,有利于引导大湾区内金融机构抓住政策重点,加快业务落地,促进各类主体积极运用金融政策、金融工具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大湾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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