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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020-21年度 財政預算案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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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來歷届財政司司長都紛紛表示香港必須審慎理財,預留足夠財政儲備,未雨綢繆,到了2019-20財政年度,終於到了需要動用的時候。

香港持續面對中美貿易糾紛,財政司司長在今天的預算案演說中提到2019-20財政年度同時出現社會事件及新型冠狀病毒。面對這個猛烈的風暴,財政司司長了解到公衆對一系列紓困措施存有期望,因此推動他實施涉及超過1,200億港元的大規模逆周期措施。他今年願意張開財政雨傘,説明背後有四大目的:撐企業、保就業、振經濟、紓民困。

紓困措施的最重要部分是建議向每個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10,000港元現金,涉及710億港元開支。財政司司長隨後表示發放的現金雖涉及大額公帑,但由於是針對目前特殊情況而推行的特殊措施,不會對財政造成長遠負擔。

涉及
開支向每個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 10,000 港元現金

事實上,或許擔心被視為與過去審慎理財的做法背道而馳,他努力為大家解説不計算總值超過1,200億港元一次性紓困措施,2020-21年度預算案赤字總額將由1,391億港元降至590億港元(同時剔除實際上不算是收入的某些進賬)。從這個角度看,本年度只錄得590億港元赤字,遠低於國際可接受的佔本地生產總值的3%的限制。

雖然財政司司長也預計2021-22年度至2024-25年度將持續錄得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0.2%至0.6%的財赤,但不需要過分擔憂這些相對較低的赤字。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赤字水平是根據香港經濟在這些年度增長2.8%的預測計算。這個預測數字與香港過去10年的實質平均增長率相若。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必須確保香港能在經歷目前的經濟困境後强勁復蘇。在這方面,如果沒有出現重大負面情況,財政司司長今天的預算案推出的促進香港經濟多元化的措施應能協助香港走出困局。

我們歡迎財政司司長公佈有關强化醫療系統和增加房屋供應的較長期措施。雖然他承諾政府會對動用公帑的包括「明日大嶼」等大型項目實施嚴格審核和監察機制,但是,由於最近在大型公共設施工程有超支的情況,市民可能會對此有某程度的憂慮。

財政司司長表示政府注意到在不斷變化的全球稅務環境中,確保香港的稅制能持續吸引企業和人才的重要性。除了强調香港致力奉行簡單低稅制,按收入的地域來源徵稅,他也提出可能需要修訂稅率,以及考慮新的稅收來源。

整體而言,財政司司長這次提交的預算案符合公衆期望,能在香港最近受到社會事件和新型冠狀病毒爆發的雙重打擊下,解燃眉之急。我們認為如果香港經濟能在最近的衰退後復蘇,恢復比較正常的增長率,今天公佈一次性的大型紓困措施不會導致日後出現結構性赤字。因此,今天財政司司長決定張開財政雨傘,動用他及前任財政司過往積聚的部分香港財政儲備,合情合理。畢竟,現時正下著大雨。

推動香港的船舶出租及船舶租賃管理業務發展

為推動香港的船舶出租及船舶租賃管理業務發展,財政司司長在今天的預算案表示最近已引入條例草案,為在香港經營上述業務的納稅人提供稅務優惠。條例草案建議的獨立稅制下,香港將提供以下稅務優惠予有關納稅人:

i. 合資格船舶出租商進行營運租約和融資租賃活動,所得合資格利潤的稅率為0%;

ii. 合資格船舶租賃管理商為合資格船舶出租商進行船舶租賃管理活動,所得合資格利潤的稅率一般為8.25%(即法團一般利得稅稅率16.5%的一半);若合資格船舶出租商為關聯企業,稅率將降至0%;

iii. 營運租約的稅基,相等於合資格船舶擁有人兼出租商所得租金收入在扣減支出(不包括折舊免稅額)後餘款的20%,替代未能享有的稅務折舊;以及

iv. 融購租約的稅基,相等於合資格船舶出租商所得財務費用或利息在扣減支出後的款額。

若納稅人希望享有以上稅務優惠,必須滿足某些實質活動要求:(i) 船舶出租商須聘請最少2位全職合資格僱員,舶租賃管理商則須聘請最少1位全職合資格僱員;及(ii) 船舶出租商的每年營運開支須達780萬港元及舶租賃管理商的每年營運開支須達100萬港元。

可是,若相關員工是由一個集團公司聘請,並同時為集團旗下的其他企業服務,而這些企業全部均符合建議享受稅務優惠條件,在建議的條例草案裏,應如何計算每一個企業在香港的全職合資格僱員的人數時並不清晰。

此外,條例草案裏用於指明符合“船舶租賃管理活動”範圍的用語與新加坡相關稅務優惠制度有所不同。因此,現時不容易將條例草案下的建議稅務優惠制度與香港區內的主要競爭對手新加坡的有關制度作出比較。

我們希望政府能釐清以上議題,並確保條例草案下的稅務優惠相比於香港的競爭者仍具競爭力。

提高香港再保險及專項保險業務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在中國內地的一帶一路倡議帶動下,預計對專項保險及再保險業務(例如海運、空運、農業、巨災、政治風險、戰爭風險、貿易信用等業務)的需求將大幅提高。為促進香港再保險及專項保險業務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及把握新機遇,財政司司長表示已引入另一條例草案。在這條例草案下,香港將為有關保險人及保險經紀提供以下稅務優惠:

i. 直接保險人(即指明保險人)一般保險業務的應評稅利潤可按8.25%優惠稅率課稅(即一般法團利得稅稅率16.5%的一半),但是涉及某些本地需求主導的業務除外;

ii. 將現時專業再保險人的8.25%的優惠稅率擴大至涵蓋指明保險人的一般再保險業務;及

iii. 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得自投購以下合約的所得可享有8.25%的優惠稅率:與 (a) 專業再保險人;或 (b) 指明保險人所訂立的保險合約,而相關保險人從事其保險業務亦符合享有條例草案下的優惠稅率。

我們歡迎引入條例草案,讓香港能相對其他主要保險業樞紐增強其競爭力。在亞太區內,新加坡現時為許多不同的保險業務和經紀業務提供8%-10%的寬免稅率,條例草案一旦落實,將收窄香港與新加坡現時的距離。

推動香港私募基金業發展

為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註册和營運,財政司司長在今天表示已籌備制訂新法例,設立一個切合基金運作需要的有限合伙制度。

此外,財政司司長將會徵詢業界意見,為私募基金向基金經理所分發的“附帶權益”,在符合若干條件下,提供稅務寬免。

“附帶權益”一般是指基金經理於私募基金所持有的股權,若基金滿足某些指定最低預期回報率後,基金經理可享有優先獲得基金的分紅。

稅務局現時經常會認為“附帶權益”是一種須課稅的變相管理費用收入。

進一步推動香港發展成為綠色金融中心

財政司司長表示政府於2019年5月在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下成功發售首批發行金額為10億美元的綠色債券。他更補充說將因應市場情況,計劃於未來五年發行合共約660億元綠色債券。

為加強發揮香港成為區內領先的綠色金融中心的潛力,財政司司長或許可考慮引入稅務措施以提供誘因在香港發行及投資綠色債券。

就此,財政司司長可考慮給予合資格綠色債券的發行及為滿足合規要求所招致的合資格開支可享有200%的稅務扣減。這建議措施可抵銷發行商需就發行綠色債券所招致的額外開支,例如向第三者獲取認證及發行後的定期合規報告的開支。此外,為吸引更多投資者投資在香港交易的合資格綠色債券,財政司司長亦可以考慮把現時可免稅的合資格債務票據擴充至所有合資格綠色債券。

我們希望財政司司長會進一步考慮以上的稅務建議。

香港應如何應對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2.0下的最低稅率建議

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 (BEPS) 所主導的國際稅務改革持續發展,並為香港現行的稅務條例及制度帶來許多挑戰。

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2.0下的一組相互關聯的規則旨在確保所有跨國企業繳納全球一個最低稅率,不管該企業在任何地方經營其業務。

若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2.0落實時並沒有豁免(i)符合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規限的稅務優惠制度或(ii)以地域來源徵稅的制度,香港現行的稅例及制度的可行性,或其許多特點的吸引力將可能失去,因此可能需要作出根本性的改革。

下载香港2020-21年度稅務簡報

結語

為應對這些挑戰,財政司司長表示他會邀請在國際稅務和經濟發展方面富經驗的學者、專家和商界人士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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