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摘要

財政部於112年11月23日公告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調整綜合所得稅相關免稅額及扣除額,調整後金額如下:

  •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未滿70歲9.7萬元、年滿70歲14.55萬元
  • 標準扣除額:單身13.1萬元、有配偶者26.2萬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1.8萬元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1.8萬元
  • 課稅級距金額:各稅率門檻為590,001元(12%);1,330,001元(20%);2,660,001元(30%);4,980,001元(40%)
  • 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一次領取者,各級距門檻為19.8萬元及39.8萬元;分期領取者,定額免稅金額為85.9萬元
  • 基本所得稅額免稅額度(個人):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3,740萬元

此外上開調整於113年度綜合所得稅開始適用,故於114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方有其適用。

另外,財政部今日亦公告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20.2萬元,此部分於明年(113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財政部公告之詳細內容請詳附件財政部賦稅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