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稅局發布通知 強制外國企業於申請適用雙邊租稅協定優惠 應採電子申報

摘要

印度稅局於今年7月16日發布一項稅務通知,包含強制外國非稅務居民企業於申請適用印度雙邊租稅協定優惠時,應於所得稅電子申報系統(Portal)提交申報表單(Form 10F)。該項通知已於發布日時生效,並適用於2021/2022會計年度所發生之交易。

然而,該線上申報機制亦將產生額外需遵守之行政程序及義務:

  1. 外國非稅務居民企業應申請印度稅籍編號(PAN)並於Portal上註冊;且
  2. 需於Portal上提交Form 10F及稅務居民證明(TRC),才得以申請適用雙邊租稅協定優惠

對比過去外國非稅務居民企業僅需在扣繳時,以實體或電子方式提供TRC及Form 10F予印度付款人即可適用雙邊租稅協定優惠,本次稅務通知將導致外國非稅務居民企業因強制電子申報而產生上述額外稅務合規之要求。此外,外國非稅務居民企業合規完成線上申報,是否為印度付款人考慮適用租稅協定優惠之先決條件,亦尚待印度稅局釐清。

臺商於印度有營運或有申請印度雙邊租稅協定優惠者,應密切關注及評估此次稅務通知對集團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