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將引進新稅制

摘要

因應OECD將香港列為觀察名單,香港擬修訂被動性海外來源所得免稅制度,並擬於2023年1月1日起上路。被動性所得(利息、股利、資本利得)如欲享受免稅,自新制上路後須符合相關經濟實質(Economic Substance)及關連性(Nexus)測試,亦即香港公司就該所得及產生所得之資產,需在香港本地進行管理與決策等活動,具體表現包括需要在香港聘僱一定數量員工及支付管理活動相關支出。與此同時,香港亦將引進參與免稅(Participation Exemption)制度與海外稅額扣抵機制,以避免新制上路後可能衍生重複課稅之情況。臺商透過香港以多層次控股公司投資第三地及大陸,應密切留意相關規定,以免投資收益於香港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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