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分鐘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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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Alternative Legal Service Providers, ALSPs)不斷增加

7 分鐘 2021年1月15日
相關主題 法律服務 稅務服務

在一個與安永全球法律負責人 Cornelius Grossmann 及安永全球法律管理服務負責人 Eric Laughlin 的訪談中,探討了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ALSPs)的運用,以及各法務部門正在考慮的新運作模式。

永法律與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法律管理服務公司(在其被收購之前)進行了包括企業內部法務部門如何運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調查。什麼結果最能吸引您的目光?

Cornelius Grossmann:法律部門的重塑報告2019」 」在許多關鍵主題都引人入勝,但最重要的發現之一,是人們對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興趣日益增加。結果顯示儘管已有 33% 的企業將各種法務流程外包,另外 41% 的企業也會考慮此做法,這顯示企業內部法務部門中有相當一部分正在設法將其業務現代化。

Eric Laughlin: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2019」報告中的發現,更進一步證實了這一點,該報告認為美國企業的法務部門正以更擴展且更多樣化的方式運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在某些情況下,這些企業對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使用量已經超出 2017 年報告對 2021 年的使用預測。

那麼,隨著對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興趣日益提高,我們看到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收入從 2015 年的 84 億美元成長到 2017 年的約 107 億美元,也許就不足為奇了。

您認為是什麼因素推動了這個改變?

CG:有許多關鍵的相互聯繫的因素促使企業考慮使用ALSP。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成本壓力–「事半功倍」的需求– 82% 的受訪者計畫在未來 24 個月內降低法務部門的成本。

還有另一個考量是,法務部門正努力最佳化其人才運用,因為有超過四分之一的總時數花在執行例行的法令遵循及低價值任務上,這在較大的法務部門中顯得更為嚴重。

EL:除了 成本節省(通常可能是動因)之外,企業組織還因為其他關鍵利益而傾向於使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在 2017 年和 2019 年的報告中均發現,企業的法務部門和律師事務所都表示,除了需要更有效和策略性地運用資源之外,獲得專業知識也是其使用 ALSP 的主要動力。

所以,企業的法務部門究竟如何使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呢?

CG:因企業而異。不過,一般將部分法律作業外包似乎傾向如契約生命週期管理、法人法令遵循與管理、文件審閱、盡職調查、訴訟和調查支援,以及監管回應業務等方面。

EL:值得注意的是 將新科技整合到服務中已成為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首要任務,特別是在科技的快速變化促使更多組織為了選擇科技而尋求指導之時。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也將科技視為讓法律服務的價值鏈向上移動的催化劑。在最近的報告中,他們指出合約管理和流程圖工具是最常用的科技。

而且約有四分之一的受訪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表示,使用了涉及人工智慧(AI) 的科技,且另外有三分之一正在評估人工智慧 的潛力。經驗顯示,正是這個尖端的科技,被證明對內部法律部門而言非常具有吸引力。

那麼,您是否覺得企業對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看法與過去不同?

EL:過去,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市場一直被認為是在萌芽階段,並且只是傳統法律模式中的一小部分。但近年來,它已顯著成熟—諸如安永(EY) 之類的組織15 年來一直致力於使其流程更為完善,而客戶也已得知信任此模式。

在美國,對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態度(尤其是對資訊安全和工作品質的疑慮)在過去兩年中發生了變化。隨著企業和律師事務所越來越接受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可以帶來的優勢,這些疑慮正在減少。因此,越來越多企業鼓勵他們的外部顧問運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而更多的律師事務所正在使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使其業務與眾不同、加大業務規模、拓展業務領域,並保持客戶關係。

這些調查揭示了哪些預測?還有,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使用會持續增加嗎?

EL:受訪的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預計平均每年成長24%,而這項研究支持了此一高成長的預期。預計其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上的支出將增加的律師事務所和企業法務部門的數量,遠遠超過預期會減少的數量。

該調查顯示企業已超越他們自身所預期對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使用頻率,而且這個趨勢看起來也將持續。美國企業的法律部門中,約有25%表示他們未來五年將花費更多支出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上—兩年前只有16%。

那麼,您認為使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策略優勢是什麼?

EL:正如我之前提到的,科技運用是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特性。科技化的服務使它們能夠提供更高的價值,並承擔不同且更複雜的任務。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還有助於承擔科技選擇和運用的責任,但同時仍允許法務部門從使用中受益。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通常仰賴第三方技術為其客戶選擇最佳的工具,而其他公司則正在開發專有系統,以尋求永續的競爭優勢。

CG:法法務部門不是孤島,它們是企業及其端到端流程的一部分, 可以在幫助組織實現其策略目標方面發揮關鍵作用,包括將法律資訊轉換為可運用的商業資訊資料。因此,若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可以協助優化企業營運,則不應被排除在外。

經驗顯示,將正確的人員放在正確的位置上,以作為整體法律運作模式的一部分展開最合適的工作(而與逐案考量的情況相反),可轉化為競爭優勢。認知到此點的企業可能會發現,它們遠勝過未認知到此點的企業。

法務長會不會對調查結果感到驚訝?

CG:大大型企業通常認為他們可以比外部法律顧問做得更好、更便宜。法務長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能意識到,與其他值得信賴的合作夥伴可獲得有價值、可預測的法律服務,而不必因花費的時間而支付高額的律師費。

從對安永調查的回應中可以明顯看出,法務部門已面臨關鍵時刻。因此,可能使得法務長廣泛尋求有助於重塑其部門的想法,其中就可能包括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

您認為法務部門應採取什麼行動?不論他們是否已經在使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

CG:根據收到的回應和「法律部門的重塑報告2019」中顯示的趨勢,相信董事會和高階經理人可能考慮採取具體行動,以確保法務部門仍能符合其目的。

其中包括:在高階經理人討論策略價值時,將法務部門與其他部門放在一起,並加強對公司內部轉型措施的參與;將法務部門轉變為一個數位營運平臺,開始蒐集法務部門可取得的所有資料,認可法務部門人才需要更有效地被運用;並利用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與營運思考,以確保法務部門為更廣泛的業務提供最大的策略價值。

事實上,儘管人們對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興趣及運用有所增加,但仍有 26% 的受訪者表示不考慮外包。安永團隊將向這些企業詢問其現代化策略,以因應不斷成長的未來需求。

結語

在專業知識、成本節省、法規發展和創新需求的推動下,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者的運用已發生重大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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