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碳定價機制一般區分為碳稅(費)與碳交易兩種,前者為「使用者付費」,依政府制定的碳價格與排放源的碳排量進行課徵;後者則導入市場交易機制,透過減碳行動而將剩餘配額或取得的減量額度與其他企業交易,創造低碳附加價值。
其中碳交易又可分為「強制性」與「自願性」市場,強制性市場為政府依減碳目標,對企業排放量進行總量管制(Cap and Trade),透過核發一定比例的免費配額限制企業總排放量,並且政府將依據國家減排目標逐年降低免費配額的比例,最終不再核發任何免費配額以逐步達成淨零排放的目標。自願性市場則不存有總量管制,企業可自願執行減排行動,透過碳權核發單位的外加性審查後,即可取得相對基線情境的減量額度,而交易碳信用額度的市場即為自願性市場。
根據世界銀行最新報告《2023年碳定價的現狀和趨勢》指出,企業自願性推動淨零是碳市場主要的驅動力,相比強制性市場,自願性市場為企業帶來更大的交易自由度,使企業更願意投入淨零轉型,減碳的同時也能獲得來自碳市場的收益。
安永建議,企業因應全球淨零趨勢,應持續關注國內外碳定價機制變革,推動減量行動時,須同時具備外加性原則以避免漂綠的疑慮。